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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冤家?伙伴?  

2007-07-26 15:05:16|  分类: 杂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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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25日,笔者以《时尚珠宝》杂志社上海办事处代表的身份出席了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无锡南禅寺妙光街新展厅的开店典礼。粤豪旗下的“粤豪K-gold”与“玉翠山庄”两大品牌进入无锡市场。经揣摩,对其品牌战略有了一些了解。

粤豪是近年出现的中国珠宝首饰行业内屈指可数的厂商之一。它的“大”和“强”,倒不完全是如某些人所说,在于“集设计、生产、批发与零售为一体”。那样的分析虽然全面但是没有重点。更何况,“集设计、生产、批发与零售为一体”的企业多得是,可以说它“大”,但不一定能够算作“强”。粤豪之强,重点在于市场中对于品牌的优势掌握。可推测,粤豪是有品牌战略安排的。笔者在当日媒体见面会上,从不经意的谈话中认识到,粤豪的品牌战略有两大特点。

首先,粤豪珠宝公司对于品牌的持有具有系列性。“隆进”品牌定位于黄金、铂金系列素金首饰,其系列黄金套装如“金色时代”、‘花样年华、“结婚真好”等系列已经在目标消费群中产生心灵震撼;“简金品”品牌系境外所有人授权而获得在中国的持有和使用,目前在中国大陆的零售终端约有60家之多;“玉翠山庄”品牌专注于翡翠玉器的设计,这次无锡新展厅推出的“七夕情人”系列镶嵌翡翠,“以完美的心型雕玉,在18K金饰的衬托下,仿佛点点星辰伴着朗朗明月”。据说,粤豪还有一个VVS品牌,看样子,应该是限定于钻石饰品了。以上四个品牌,至少从珠宝首饰的稀有材料上,进行了分工,各有界线,不会产生自己“左手打右手”的品牌冲突现象。

其次,粤豪的品牌取得有两类。一是自建自有,二是申请受权。这两种方式其实有连带关系。只有自建自有的品牌生成了,其它著名品牌商从你的自有品牌中看到了你的能力,它才会授权给你,你才能获得受权。粤豪获得受权之后,根据其协议,又能够行使再授权权利。合理的猜想是,简金品品牌下的全国60家零售网点,并不一定是全资自营性质,那样规模扩展慢,风险大。而经过再授权,可以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扩大品牌传播规模。值得提及的是,粤豪对于品牌的识别体——商标设计,也是很有法律头脑的。K-gold是世界黄金协会的授权品牌,因其世界性视觉诉求而缺少民族性特点。这点粤豪给补上了。技术处理方法是在K-gold前面加上一个非常华夏民族化的篆刻印章,里面是“粤豪珠宝”四字。这一处理,完成了两项工作:民族化与自有化(尽管是部分自有)。这次无锡的新展厅,由粤豪公司和无锡旭日珠宝公司合作投资和运营。合作协议作为商业秘密当然外人是无从看到。但是在出资方式上,粤豪的品牌无疑是估价认可后投入的。今天管理界常说,竞争的另一面有合作可能。深圳的粤豪和无锡的旭日同行间合作,似乎为珠宝业内的“同行冤家”成“合作伙伴”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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